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對標準物質原料項目進行公告,誠邀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人白介素-2標準物質原料藥項目
貨期要求:3個月
原料征集形式:贈予
征集需求:
序號 | 品種名稱 | 原料征集數(shù)量(mg) |
1 | 人白介素-2 | 40 |
技術要求:
1.具有該品種原料生產許可證或持有該品種制劑批準文號的生產企業(yè)提供;
2.滿足國家法定藥品標準的優(yōu)質原料,并提供全檢質檢報告,首次供應的需提供結構確證資料及穩(wěn)定性資料。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征集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資格審查時,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天眼查、企查查網站等渠道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經查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信息的,經查詢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截至本項目征集活動開始前三年內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的認定,以判罰機關所在地或相關部門明確的聽證范圍為準)等行政處罰的,不得參加本項目;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響應;
8.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禁止轉包或分包;
9.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及提交響應文件方式
1.本項目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及其他形式的報名。符合項目要求的潛在供應商需填寫完整報名表(附件1)發(fā)送至項目負責人郵箱。(郵件命名:項目名稱+報名單位名稱)
2.潛在供應商需提交真實有效的響應文件(具體內容見附件2)并蓋章密封郵寄至中檢院聯(lián)系人處。
3.報名和郵寄時間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北京時間),逾期送達不予接收。
四、供應商確定原則
本項目將根據(jù)供應商資格審查和原料評估情況綜合考慮,后續(xù)公布原料供應商名單。
五、聯(lián)系方式
征集單位: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天壇西里2號
聯(lián)系人信息:
序號 | 品種名稱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電子郵箱 |
1 | 人白介素-2 |
郭瑩 |
010-67095586 | guoying@nifdc.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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