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國家藥監(jiān)局藥審中心發(fā)布《可復制型慢病毒檢測共性問題與技術要求》,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圖片來源:CDE官網
近年來,慢病毒載體在臨床上得到廣泛應用,其可以直接作為載體產品用于人體,也可以介導目的基因在靶細胞(如T細胞、NK細胞、干細胞等)的轉移和表達以制備體外基因修飾細胞用于人體。目前臨床使用的慢病毒載體系統(tǒng)經過改造和優(yōu)化,比如刪除非必需基因、刪除長末端重復序列與轉錄起始相關的區(qū)域、減少轉移質粒與包裝質粒序列間的同源性、降低質粒載體/輔助基因序列與包裝細胞DNA之間的同源性、將輔助基因序列分離于不同的質粒中,避免同源/非同源重組形成可復制型慢病毒(Replication competent lentivirus, RCL)。雖然這些改造極大降低了形成RCL的風險,但考慮到關于RCL形成機制和結構的研究尚不充分,且RCL可能產生的產品質量風險、對患者的臨床風險以及可能的公共生物安全風險,目前各國監(jiān)管機構仍將RCL檢測作為慢病毒載體質量研究和控制的重要項目。
穩(wěn)定的慢病毒載體包裝細胞系不容易制備和獲得,通常使用多個質粒瞬時轉染細胞用于慢病毒載體的生產。目前以HIV-1病毒骨架結構為基礎并采用水皰型口炎病毒糖蛋白(Vesicular stomatitis virus glycoprotein, VSV-G)進行包膜替換的慢病毒載體在臨床上得到廣泛應用,下述內容旨在針對這類慢病毒載體系統(tǒng)的RCL檢測問題提出一般性技術要求,但不包含體外轉導細胞RCL檢測相關技術要求。
根據(jù)目前國內申報細胞和基因治療產品情況,RCL檢測大多數(shù)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但也有部分企業(yè)采用自建方法。由于我國目前尚未頒布RCL檢測的針對性技術指南,因而在檢測樣品、檢測量、檢測方法和方法學驗證等方面存在諸多共性問題。藥品審評中心結合初步調研情況以及國外監(jiān)管相關技術指南的要求,形成這些問題的技術要求,以供申請人/檢測機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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